為父買塔位竟被告?繼承人動用遺產付喪葬費的法律地雷!
劉小姐因動用父親遺產支付喪葬費遭弟弟提告侵占!律師解析繼承人常見法律陷阱,如何避免遺產糾紛?了解合法處理喪葬費用與生活開支的關鍵差異。
繼承人動用遺產付喪葬費,竟吃上侵占官司?
「我只是用爸爸的錢辦後事,弟弟憑什麼告我?」劉小姐眼眶泛紅地說道。這個真實案例揭開臺灣繼承糾紛中最容易被忽略的「法律地雷區」…
連律師都捏冷汗!繼承人最常犯的三大錯誤
1. 以為「用在爸爸身上就沒事」?
- 關鍵細節:劉小姐用父親生前給的提款卡領70萬,自認「錢都花在爸爸身上」
- 殘酷現實:法律認定「過世當下存款即屬全體繼承人共有」,未經全體同意動支=觸法
- 血淚教訓:連買塔位、付禮儀社費用都可能被告,關鍵在「有沒有留證明」
2. 混用生活費的致命危機
- 案情轉折:70萬中42萬付喪葬費,28萬用於母女生活開銷
- 法律紅線:葬儀支出可從遺產扣除,但「個人生活費=變相侵吞」
- 實務判例:高雄地院109年度易字第XXX號判決,姊姊領遺產付醫療費仍判刑
3. 忽略「書面同意」的重要性
- 關鍵動作:就算急著辦後事,也要做對三件事:
- 家族群組發文確認用途
- 保留所有收據發票
- 事後開家族會議簽認
律師教你「合法動支遺產」四步驟
-
緊急狀況先拍照
例:醫院開立的死亡證明、葬儀社估價單,立即Line給其他繼承人 -
動支限「必要費用」
✅ 可動支項目:棺木、塔位、訃聞印刷
❌ 爭議項目:誦經法會、高級壽衣、訂製墓碑 -
開立專用帳戶
將遺產轉入「治喪專戶」,與個人存款完全分離 -
每月清算報告
用Excel表列明細,附收據影本寄給全體繼承人
繼承人間「破局」的三大警訊
-
情緒徵兆
- 拒絕討論具體金額(例:「你先墊,之後再說」)
- 堅持特定廠商(例:「只能用我找的禮儀社」)
-
金流異常
- 突然要求變更印鑑
- 頻繁小額提領(可能構成「脫產」跡象)
-
法律動作
- 寄存證信函要求「不得動支遺產」
- 向國稅局申報「遺產侵占」
實用法律工具箱
-
自保文件:〈遺產管理協議書〉需載明:
- 治喪費用上限
- 動支流程
- 違約罰則
-
證據保存:
- 通訊軟體對話截圖
- ATM提款時間地點
- 禮儀社開立收據正本
-
諮詢資源:
- 各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
- 法律扶助基金會繼承專線
- 中華民國葬儀商業同業公會
專家提醒:被繼承人生前該做的三件事
-
預立殯葬契約
直接與合法業者簽約,費用從個人帳戶扣款 -
指定遺產管理人
在遺囑中明確授權處理喪葬事宜 -
保留喪葬專款
單獨帳戶存放治喪費用,與其他財產分離
「這些糾紛本可避免…」律師感嘆,臺灣每年超過500件繼承官司源自「不懂遊戲規則」。與其事後花錢請律師,不如生前做好規劃,讓子女的孝心不會變成法庭上的眼淚。
